摘要: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假冒国际大牌奢侈品,委托他人生产假冒商标的同种商品,并通过网店及社交网络平台销售,涉案金额高达6500万元。
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假冒国际大牌奢侈品,委托他人生产假冒商标的同种商品,并通过网店及社交网络平台销售,涉案金额高达6500万元。近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卢某江等1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期间,卢某江在未取得Cartier(卡地亚)、GUCCI(古驰)、PRADA(普拉达)、YSL(圣罗兰)、LV(路易威登)等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委托他人生产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皮包、手表、服饰等同种商品,并通过网店及社交网络平台销售。全体人员各有分工,相互配合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销售金额达6400余万元,另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皮包、手表、服饰等若干,货值110余万元。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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