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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 江苏三年将组织10万青年就业见习

来源:南报网 编辑:月光 发布时间:2019-05-14 16:00

摘要:记者5月13日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等6部门联合实施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从今年至2021年,组织不少于10.7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

记者5月13日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等6部门联合实施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从今年至2021年,组织不少于10.7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


据介绍,此次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 6 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都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江苏要求各地在组织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宣传咨询以及校园招聘会等活动的同时,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及时登记并提供服务。每年8月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同步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及早锁定见习对象。对登记失业人员逐一调查摸底,把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纳入见习范围。在此过程中建立实名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见习需求清。对其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根据见习人员考勤记录,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就业见习补贴可用于见习基地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除此之外,各见习基地也要对见习人员发放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


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特点的见习岗位,开发的岗位尽可能适应高校毕业生专业特长和更高质量就业的需要。同时提供一定数量能帮助失业青年提升劳动就业技能、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见习岗位,帮助失业青年尽快适应新时代创新发展的要求。


记者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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