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后,深圳将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人才住房的地价标准,并专门设置了“不得转让的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产权调节系数,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地价水平。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近日发布的《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征求意见稿)显示,今后,深圳将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人才住房的地价标准,并专门设置了“不得转让的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产权调节系数,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地价水平。

据了解,本次《规则》的修订将就落实产业用地类别化供应,深化土地有偿使用方面,从地价政策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衔接,目的是通过有效的地价政策调节手段,促进土地资源的供给侧改革,实现土地资源,特别是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有效配置。在地价管理层面,支持多渠道供应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的政策要求。新增了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人才住房的地价标准,并专门设置了“不得转让的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产权调节系数,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地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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