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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以后真的要取消了? 是误读

来源:南报网 编辑:灵儿 发布时间:2019-02-25 11:25

摘要:昨天,一则“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消息在网络上成为热点。买房以后要取消“公摊面积”?相关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误读或过分解读。

住建部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成网络热点


“公摊面积”以后真的要取消了?


(记者 顾小萍) 昨天,一则“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消息在网络上成为热点。买房以后要取消“公摊面积”?相关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误读或过分解读。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公摊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人们买房时看中“得房率”,就是因为得房率越高,意味着套内面积越大。目前很多新房的得房率只有70%甚至不到。公摊面积一直被认为是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一项指标”,因此,“适时引入国际通行的以套内面积为单位的房屋计价体系”的呼声由来已久。目前重庆是国内唯一强制实行以套内面积计价售楼的城市。


昨天引发强烈关注的消息,来源于2月18日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相关条款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是住建部首次提议房产交易以套内使用面积计价,被很多人理解为“按照套内使用面积卖房的时代就要来了”。


“其实不是这样。”业内人士昨天表示,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的是对一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具有“技术法规”性质,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与大家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


南财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李永乐表示,商品住房购买、保有过程中,都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各负其责,它们明确该管的内容,不可能让本不该管的《住宅项目规范》说了算。


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吴翔华表示,住建部2001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可以按三种方式计价,分别是按套、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过去的房产证和如今的不动产证上,都记载着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尚无“套内使用面积”的提法。《住宅项目规范》规范的是技术,不涉及房产交易、产权登记,且政策从论证修改到实施,尚需时日,短期内根本无法落地。


“按建筑面积还是按使用面积交易,只是计价方式不同,并没有本质的意义。去菜场买鸡,是按活鸡计价,还是按宰杀好的白条鸡计价,你认为差别很大吗?会彻底影响鸡的价格和鸡市吗?”南京房地产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上述征求意见中的“应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对所谓的房价以及楼市,根本不会有实质影响,不要做过多不切实际的联想。而且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在最终发布的文件中会不会出现还是未知数,即使《住宅项目规范》落实了该条文,商品房销售与交易的文件是不是要求必须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此外,目前我国除了重庆,绝大部分城市都按建筑面积交易,如果要按使用面积交易,将会彻底改变当前的交易规范,如此大的动作,恐怕也没那么容易短时间实施。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还指出,公摊面积并不是越小越好。如果开发商过度挤压公摊面积,有可能导致社区品质下降,包括楼道、会所、大堂等公共面积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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