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退休后可以拿两份养老金了!4月17日,在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南京市企业人才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退休后可以拿两份养老金了!4月17日,在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南京市企业人才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2018年底,南京已有282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今年还将新增不少于40家年金企业。
计划
今年将新增不少于40家年金企业
很多人之所以对企业年金比较陌生,是因为这种制度并非像基本养老保险那样普及且强制参保,而是一种企业自愿选择的“补充性养老保险”。
《办法》对实施的范围和对象有一定的要求。记者了解到,对于参加企业,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依法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备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
截至2018年底,在南京市备案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达到282家(其中备案建立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用人单位30家),4年累计新增204家,惠及职工8万人,是南京市2008年至2014年6年间新增企业数量的2.5倍,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也增长了4倍。
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爱民表示,南京今年将新增建立年金企业不少于40家。
调整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人员工资总额8%
作为上班族,最关心的还是企业年金怎么缴,缴多少钱的问题。此次出台的《办法》,在缴费比例上有了新变化。
据了解,南京曾经于2016年出台试行办法,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参加人员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6”。
而将于今年5月起实施的新办法,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人员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参加人员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人员工资总额的12%”。
算账
年薪10万,缴费30年后最多能拿80多万
这次《办法》中也规定了企业缴费归属期限。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可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目前管理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10.31万户,已为4.8万人办理企业年金待遇支付。其中属于南京企业有75家,总资金规模18亿元,已为近3000人办理企业年金待遇支付。
退休后能拿多少钱?该负责人举例,某单位男职员小张年薪10万,企业每年为他年缴费8%,即8000元;个人年缴费4%,即4000元;预计企业年金每年收益5%。不考虑工资增长幅度,以年金缴费30年计算,那么60岁退休时,小张可领取84.91万元,其中收益47.71万元。
释疑
企业年金不会受到跳槽影响
至于大家关心的如何提取企业年金,也有相应的规定:领取年金的三个条件,领取方须符合其中之一,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死亡。职工领取企业年金的形式则比较灵活,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从企业年金的本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也可将企业年金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出国(境)定居的,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余额可以继承。
“公司给员工上企业年金,自愿参加,我要是跳槽了,下家公司没有年金,我以前交的钱不就白缴了吗?”不少员工面对企业年金这种还未普及的福利制度时,会有隐忧。陈爱民告诉记者,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可以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如果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同时也将继续产生收益。”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聚焦江苏)”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联系本网站,过期视为认同。 本网客服 Q Q:1549573187。
近段时间,居民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意愿持续高涨,不少接种点现场都出现了排长队、人员聚集现象,也存在未预约成功就到接种点现场接种的情况。

由“科幻电影新教父”丹尼斯·维伦纽瓦执导、IMAX...

古装传奇爱情剧《安乐传》是由成子瑜执导,迪丽热...

近日,湖熟街道绿杨村网格员为村内的危房村民张贴...

6月21日,湖熟街道钱家村组织网格员上门为辖区内的...

由杜淳、袁姗姗主演的家庭情感剧《妻子的新世界》...

5月17日,横溪街道横溪社区开展了以“参与扶残助残...
Copyright ©jujiaojiangs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公安备320118920180923号
本网版权所有:江苏涵泰新媒体有限公司